﻿最終使用者產品授權協議

致所有使用者之重要法律通知：請於開始使用軟體前，仔細閱讀下列法律協議。

如果在安裝期間，一旦您在操作軟體的時候點擊按鈕，即代表您接受本授權協議，或者輸入相應的字元，就構成您無條件接受本授權協議的條款。 如果您不接受本授權協議的條款，您必須取消安裝軟體，並或者刪除軟體。

按下本授權協議視窗上確認的「接受」按鈕或輸入相應符號後，您有權按照本協議條款及條件使用軟體。

如軟體中附帶有書面形式的授權合約或授權憑證，授權合約或授權憑證中所規定之軟體使用條款比現有最終使用者授權協議優先適用。

章節 A. 一般規定

1. 釋義
1.1. 軟體係指包括任何更新與相關資料的軟體。
1.2. 權利持有人（軟體一切權利之所有人，無論專有與否）係指 AO Kaspersky Lab，一家根據俄羅斯聯邦法律成立的公司。
1.3. 電腦係指作業系統、虛擬機或硬體，包括作為軟體設計目標及/或軟體安裝及/或使用所在的工作站、行動裝置或伺服器。
1.4. 最終使用者 (您/您的) 係指代表自己本人安裝或使用本軟體的個人或是合法使用本軟體副本之人士；抑或，若為代表組織 (例如僱主) 下載或安裝本軟體之人士，「您」更進一步意指下載及安裝本軟體之組織，並特此聲明該組織已授權接受本協議者代表其下載或安裝該軟體。 就本協議之目的而言，「組織」一詞意指任何合夥公司、有限公司、企業、協會、聯營公司、信託、合營企業、勞工組織、非法人團體或政府機關。
1.5. 合作夥伴指根據與權利持有人的協議及授權分銷軟體的機構或個人。
1.6. 更新—軟體的防毒資料庫、改良功能、修補、擴充以及/或者修改等。
1.7. 軟體擴充—權利持有人所提供的、擴充軟體的功能、可以和軟體一起使用或者獨立使用的附加軟體元件和服務。軟體擴充需要獲得新的授權，或者現有授權需要延期。 某些擴充免費提供，而另一些則需付費。 您可以在獲得之前瞭解此類擴充的更多資訊。
1.8. 使用者手冊是指使用者手冊、管理員指南、參考書籍以及相關說明性或其他資料。
1.9. 授權憑證意指連同啟動碼以及有關授權進一步資訊一起提供給使用者的文件。
1.10. 入口網站表示權利持有人可功用於管理已安裝軟體與所取得之授權的網路資源。
1.11. 使用者帳戶指最終使用者在入口網站註冊時，在入口網站的個人資料區段所提供的資料。 最終使用者帳戶允許使用者存取入口網站以進行在第 A 節第 1.10 點條款下所列出的操作。

2. 授權許可
2.1. 您獲授予一項非專有授權，以在使用者手冊或者權利持有人的客戶服務站點規定的功能範圍內使用軟體，其條件是您遵守本產品授權協議規定的所有技術要求、限制和使用條款。
試用版。 倘您已收到、下載及／或安裝軟體試用版，並謹此獲授軟體的評估許可，則除非另有指明，否則，自初始安裝之日起，您僅可將軟體用作評估用途，及僅可於適用評估期內適用。 嚴禁將軟體用於任何其他用途，或於適用評估期外使用。
多環境軟體；多語言軟體；雙媒體軟體；多副本；搭配安裝。 倘您使用不同版本的軟體或軟體的不同語言版本，倘您透過多媒體接收軟體，倘您以其他方式接收軟體的多個副本，或倘您接收的軟體與其他軟體搭配安裝，則安裝所有版本軟體的許可電腦總數，須與您從權利持有人處獲取的指定電腦授權數量一致，除非授權條款另有規定，否則已獲得的各項授權讓您可於第 A 節第 2.2 及 2.3 款所指定數量的電腦及/或使用者帳號上安裝及使用軟體。
2.2. 如該軟體經實體媒介方式取得，您有權將該軟體用於軟體程式集中所指定數量的電腦及/或使用者帳戶上。
2.3. 如軟體經網路取得/購得，您有權在將該軟體用於您所購得軟體授權時指定數量的電腦及/或使用者帳戶上。
2.4. 您有權製作軟體副本，但僅可用於備份用途，及僅可於合法擁有的正本遺失、損毀或不可用時予以更換。 備份副本不可用於其他用途，並須於您無權使用軟體、授權到期，或者因根據您的主要居住國或使用軟體所在國家之現行法例等任何其他原因被終止時予以損毀。
2.5. 您可於權利持有人向您授出授權的範圍內，向其他人士或法律實體轉讓使用軟體的非專有授權，惟接收人須同意受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及條件約束，並就權利持有人授出的授權事宜完全取代您。 倘您完全轉讓權利持有人授出的軟體使用權，則您須損毀包括備份副本在內的所有軟體副本。 倘您是轉讓授權的接收人，則您須同意遵守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及條件。 倘您不同意受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及條件約束，則您不得安裝及/或使用軟體。 作為轉讓授權的接收人，您亦同意，除向權利持有人獲得軟體的原最終使用者所擁有的權利外，您概不擁有任何額外或更優惠的權利。
2.6. 如果在包裝上指定的期間內（如果以實體媒介獲得軟體）或者在購買時指定的期間內（如果在線上購買軟體）啟用軟體，您可根據第 A 節第 6 項的規定而從權利持有人或者其合作夥伴收到自動更新和軟體的最新版本以及客戶服務。
2.7. 如要使用軟體，您需以您的使用者帳戶將軟體連結至入口網站。

根據相關限制性措施，從 2024 年 9 月 10 日東部夏令時間 (EDT) 凌晨 0 點起，在美國境內使用的軟體將無法提供更新功能（包括防毒軟體簽章更新和程式碼庫更新）和 KSN 功能。

3. 啟動及期限
3.1. 如您改動電腦或變動安裝在上面的其他供應商軟體，權利持有人可能會要求您重新啟動軟體，數量由權利持有人予以限制。
3.2. 倘透過軟體實際介質獲得，則可於接納本協議後使用軟體，期限為自接納本協議起計的套裝指定期限。
3.3. 若軟體透過網際網路接收/購得，您接受本協定後，可在購買過程中規定的期限內使用軟體。
3.4. 如果您是從合作夥伴處取得軟體，則本軟體的有效使用期間將依您與合作夥伴間的協議而定。
3.5. 如果有授權憑證，則軟體使用期限在授權憑證中予以規定。
3.6. 如果有訂購，則軟體使用期限在確認訂購時予以規定。
3.7. 如果從權利持有人處獲得該軟體以用於評估，該軟體的使用期限載明於權利持有人網站上的相關部分。
3.8. 在付費提供的軟體授權許可到期後，您可能有權免費使用本軟體（免費授權許可）。 如果授予此類權利，免費授權許可將自動啟動。 此外，可能執行向權利持有人另一個軟體的轉換。
3.9. 如果使用免費授權開通軟體，則軟體使用期限限制為一 (1) 年。
如果權利持有人另行規定授權期限，則將即時通知使用者。
在期限結束時，權利持有人可提供一個新的有限免費授權來使用軟體。 在此情況下，軟體將自動啟動。
3.10. 獲得軟體目的是為了延長先前已獲得軟體的使用權，那麼只有當先前已獲得軟體的啟動碼存在時，您才可以重複啟動軟體。 無法取得該啟動碼時，軟體的有效使用期將依據軟體封裝的特定資訊有所限制。
3.11. 為了第 A 節第 2.1 點條款規定的評估目的而使用授權開通軟體，則有關軟體使用期限的資訊可以採用使用手冊規定的方法獲得。
3.12. 軟體授權失效後，您有權繼續使用軟體一定時間，而軟體功能可能受到限制。 詳情請見 https://help.kaspersky.com。
3.13. 如您購買的軟體準備在一台以上的電腦上使用，則軟體授權限於從在首台電腦上啟動軟體之日開始，或者在授權憑證中予以規定。
3.14. 在不損害權利持有人根據普通法或衡平法可能擁有的任何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倘若您違反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及條件，則權利持有人無須通知您，即有權終止您使用軟體，且無須退還購買價格或其任何部分。
3.15. 權利持有人保留有關權利限制從權利持有人及/或其合作夥伴獲得軟體所在地區啟動的能力。 在完成購買軟體授權後將提供相關限制資訊。
3.16. 如果閣下獲得的軟體啟動碼對於從權利持有人或其合作夥伴獲得該軟體所在地區的軟體語言本地化有效，則使用旨在用於其他語言本地化的啟動碼不可啟動軟體。
3.17. 就第 A 節第 3.15 及 3.16 點條款中所述的限制而言，有關該等限制的資訊會載於軟體包裝上，及 / 或權利持有人及 / 或其合作夥伴的網站上。
3.18. 如要核實軟體使用的合法性，權利持有人保留權利，可用方法驗證您已獲軟體版本授權。
軟體可向權利持有人傳送驗證軟體使用合法性所需的授權資料。
如無法於合理期限內執行核實，軟體功能可能會受到限制。

4. 使用地理位置、照相機或者 GPS 功能的軟體組件以及從電腦提供數據或者與我的卡巴斯基有互動的其他組件 (如果適用)
4.1. 您同意使用軟體時必須遵守其原本目的並且不得違反當地法律。
4.2. 您在帳戶登記過程中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和其他數據會被權利持有人信任的第三方服務供應商轉移和進一步處理。 該第三方供應商可在個人數據保護程度低於您的居住國家的國家中處理數據。
4.3. 對於使用你的帳戶並且涉及權利持有人及其合夥夥伴的資源而採取的任何行動，您均承擔責任。 您同意，對於未經授權使用您的帳戶，權利持有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5. 客戶服務
5.1. 將根據客戶服務規定為您提供客戶服務。
客戶服務及其規則詳列於：https://support.kaspersky.com。
5.2. 儲存在權利持有人及其合夥夥伴資源上的使用者資料，僅可供客戶服務專員於處理使用者請求期間使用。

6. 使用第三方線上服務的功能 (如適用)
6.1. 如果您使用連接到資料存儲或者/以及第三方FTP伺服器備份，或者通過第三方線上資料存儲服務的軟體功能，您必須知曉，權利持有人對於存儲在這些資源上的資料安全 (保密、完整性和可接觸性) 並不負責。 接觸資訊以及保護根據使用服務的相關條款進行。
您應該在使用FTP伺服器或者在線服務前熟悉它們的安全條款。

7. 接收資訊性與廣告性材料
7.1. 您確認、接受與同意透過來自權利持有人及/或合作夥伴之軟體接收資訊性材料，以改善電腦的保護等級。

8. 使用適應性安全功能
8.1. 若您決定使用適應性安全功能，代表您同意自動提供產生改善安全性建議所需之資訊。 這些建議將根據已連結的軟體，顯示於入口網站之使用者帳戶內。 只有在處理使用者要求時，客戶服務專員才會使用顯示的建議資訊。

9. 限制
9.1. 您不得對軟體進行仿傚、複製、出租、出借、租賃、銷售、修改、反譯或反工程，或基於軟體或其中任何部份反組合或建立衍生作品，惟適用法例授予您的不可放棄權利除外，及您不得以其他方式將軟體的任何部份轉為人類看得懂的格式，或轉讓經授權軟體或其任何子集，亦不得允許任何第三方如此行事，除非適用法律明文禁止上述限制。 不得使用軟體的二進位碼或原始程式碼或對其進行反工程，以重建專有的程式演算法。 權利持有人及/或其供應商 (如適用) 保留本協議未明確授出的所有權利。 任何未經授權使用軟體的行為，均將導致本協議及據其授出的授權立即自動終止，並可能導致刑事及/或民事訴訟。
9.2. 您不得向本協議第 A 節第 2.5 點條款所載者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轉讓軟體的使用權利。
9.3. 您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啟動碼，或允許第三方獲得被視為屬權利持有人機密資料的啟動碼及/或授權金鑰，及您須合理謹慎行事以保密啟動碼，惟您可將啟動碼及/或授權金鑰轉讓予按本協議第 A 節第 2.5 點條款所載的第三方。 在使用軟體期間，您應負責保守啟動碼的機密。
9.4. 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租、租賃或出借軟體。
9.5. 您不得使用軟體建立資料或軟體，以偵測、封鎖或處理使用者手冊所述威脅。
9.6. 倘您正使用軟體的試用版本，則無權向任何第三方轉讓軟體使用授權或權利。
9.7. 按照法律法規，違反者應承擔違反軟體智慧財產權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責任。

10. 有限保證及免責聲明
10.1. 權利持有人保證根據使用手冊操作軟體，而且，如果使用支援的軟體版本進行軟體，除非授權協議另有載明，否則使用者就安裝軟體的最新更新。 支援版本清單請見 https://support.kaspersky.com。
10.2. 您同意所提供的軟體啟用自動更新選項，提供軟體及其元件 (包括軟體新版本) 改進、修補/修訂、提升和/或修改的自動下載與安裝。
10.3. 您同意若有必要，軟體可自動下載網頁瀏覽器擴充功能，以確保已授權軟體的基本功能。
10.4. 您確認、接受及同意，軟體概不確保不會出錯，並已獲建議按照適合於您的頻率及可靠性進行電腦備份。
10.5. 倘違反使用者手冊或本協議所述條款，權利持有人概不就軟體會正常運作提供任何擔保。
10.6. 倘您未定期下載本協議第 A 節第 2.6 點條款所指定的更新，權利持有人概不就軟體會正常運作提供任何擔保。
10.7. 於本產品授權協議第 A 節第 3 項所指定期限屆滿後，權利持有人概不擔保使用手冊所述之功能的可用性。
10.8. 您確認，軟體將以卡巴斯基默認的標準設定提供，且您應自行負責配置軟體，以滿足自身需求。
10.9. 您承認並同意，本軟體將參與到執行所需的動作中。
10.10. 軟體以「現狀」提供，關於本軟體的使用和性能，除了適用法律無法排除或限制的任何保證、條件、陳述或條款外，權利持有人不作任何陳述和提供任何保證。 權利持有人及其合作夥伴概不就任何事宜 (包括但不限於不侵犯第三方權利、適銷性、質量令人滿意、完整性或適合特定用途) 作出任何保證、條件、陳述或條款 (不論明示或暗示，及不論透過法例、普通法、習俗、慣例或其他方式)。 選用軟體以達到預期結果的性能及責任，以及軟體安裝、使用及其結果的所有故障及全部風險，均由您承擔。 在不限制上述規定的前提下，權利持有人概不就軟體將不會出錯或不受中斷或出現其他故障，或軟體將滿足您的任何或所有要求 (不論有無告知權利持有人) 作出任何陳述或提供任何保證。

11. 責任免除及限制
11.1.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無論如何，權利持有人或其合夥人概不會就產生於或以任何方式有關於使用或無法使用軟體、透過軟體或以其他方式因使用軟體或以其他方式根據或就本協議的任何條文提供或未能提供的支援或其他服務、資料、軟體及相關內容，或產生於違反合約或任何侵權行為（包括疏忽、不實陳述、任何嚴格的責任、義務或職責）或違反任何法定義務或違反權利持有人及／或其任何合夥人的任何保證的任何特殊、附帶、懲罰性、間接或相應而生的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利益或機密或其他資料的損失、營業中斷、缺乏私隱、資料或程式損毀、損壞及損失、未能履行任何義務（包括任何法定義務、誠信義務或合理審慎義務）、疏忽、經濟損失及任何其他金錢或其他損失等造成的損害）承擔任何責任，即使權利持有人及／或任何合作夥伴已獲悉該等損害的可能性。

您同意，倘權利持有人及/或其合作夥伴被裁斷須承擔責任，則權利持有人及/或其合作夥伴的責任限於軟體費用。 無論如何，權利持有人及/或其合作夥伴的責任概不超出支付予權利持有人或其合作夥伴的軟體費用 (如適用)。

本協議條文概不免除或限制對死亡或人身傷害作出任何申索。 此外，倘本協議中的任何免責聲明、免除或限制按照適用法律不可被免除或限制，則僅該免責聲明、免除或限制不適用於您，而您繼續受所有餘下免責聲明、免除及限制的約束。

12. GNU 與其他第三方授權
12.1. 軟體可能包含根據 GNU 通用公共授權 (GPL) 或其他類似免費軟體授權而授權（或轉授權）予使用者的若干軟體程式，（其中包括）允許使用者複製、修改及重新分配若干程式或其部份，並可獲得原始程式碼 (「開放原始程式碼軟體」)。 如該等授權規定，即，以可執行二進位格式分銷的任何軟體亦須同時提供原始程式碼予使用者，則應發送請求至 source@kaspersky.com 索取原始程式碼或在軟體中附上原始程式碼。 倘任何開放原始程式碼軟體授權要求權利持有人提供的使用、複製或修改開放原始程式碼軟體程式的權利大於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則該等權利須優先於本協議的權利及限制。

13. 智慧財產權
13.1. 您同意軟體及著作權、系統、概念、運作方法、文件及軟體所載其他資料，均屬權利持有人或其合夥夥伴的專有智慧財產及/或重要商業秘密，而權利持有人及其合夥夥伴 (如適用) 均受俄羅斯聯邦、歐洲聯盟及美國民事及刑事法律、版權、商業秘密、商標及專利法律，以及其他國家及國際條約保護。 本協議概不授予您智慧財產的任何權利，包括權利持有人及/或其合夥夥伴的任何商標或服務標誌 (「商標」)。 您僅可按照認可的商標慣例，將商標用於識別軟體產生的列印輸出，包括商標所有人名稱的識別。 對商標的任何上述使用，概不賦予您商標的任何擁有權權利。 權利持有人及/或其合作夥伴擁有並保留其於軟體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及權益，包括但不限於軟體的任何錯誤更正、增強、更新或其他修改 (無論由權利持有人或任何第三方作出)，及其所有版權、專利、商業秘密權、商標及其他智慧財產權。 您管有、安裝或使用軟體，概不構成向您轉讓軟體智慧財產的任何所有權，而除本協議明確載明外，您將不會獲得與軟體有關的任何權利。 根據本協議製作的所有軟體副本，均須載有與軟體所載者相同的專有聲明。 除本協議另有載明外，本協議概不授予您軟體的任何智慧財產權，且您確認本協議授予的授權 (如本文進一步定義所述) 僅為您提供依據本協議條款與條件有限用途的權利。 權利持有人保留本協議未明確授予您的所有權利。
13.2. 您同意不會以任何方式修改或更改軟體。 您不可刪除或更改任何軟體副本的任何版權聲明或其他專有聲明。

14. 管轄法律
14.1. 除下述第 Ａ 節第 14.2 點和第 14.3 點條款規定外，本協議受您購買軟體所在國或地區的下述法律管轄並據此解釋，無需參照或適用衝突法原則：
a. 俄羅斯。 如果您在俄羅斯購得本軟體，則適用俄羅斯聯邦法律。
b. 美國、波多黎各、美屬薩摩亞、關島和美屬維爾京群島。 倘您從美國、波多黎各、美屬薩摩亞、關島及美屬維京群島獲取軟體，即為美國馬薩諸塞州之法律，然而，惟州消費者保護法、不正當競爭法或類似法律項下的申索受您居住所在美國州之法律管轄。 權利持有人和您特此明確同意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放棄任何陪審團審判權。
c. 加拿大。 如果您在加拿大購得本軟體，則適用安大略省法律。
d. 墨西哥。 如果您在墨西哥購得本軟體，則適用墨西哥共和國聯邦法律。
e. 歐盟 (EU)。 如果您在歐盟成員國購得本軟體，則適用德國法律。
f. 澳大利亞。 如果您在澳大利亞購得本軟體，則適用您獲得授權所在州或地區的法律。
g. 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 如果您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購得本軟體，則適用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
h. 台灣。 如果您在台灣購得本軟體，則適用台灣法律。
i. 日本。 如果您在日本購得本軟體，則適用日本法律。
j. 任何其他國家或地區。 如果您在任何其他國家購得本軟體，則適用購買所在國的現行實體法。
14.2. 儘管有上述規定，若在強制執行本協議或對本協議作出詮釋的任何國家或地區的強制性法律或公共政策禁止本協議所述法律之應用，則該等國家或地區之法律應適用於該等強制性法律或公共政策之規定範圍。 同樣的，如果您是個人消費者，則第 Ａ 節第 15.1 點條款的規定不影響您在您所在國根據該國法律採取行動的任何強制權。
14.3. 本協議不受《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管轄，而該公約的應用已被明確排除。
14.4. 如果軟體出現任何問題，最終使用者有責任僅直接與權利持有人或其合作夥伴進行聯絡。

15. 訴訟期限
15.1. 於訴訟原因發生或被發現發生一 (1) 年後，本協議任何一方概不得就本協議下的交易提起訴訟 (無論其形式如何)，惟有關侵犯智慧財產的訴訟可於最長適用法定期限內提起。

16. 完整協議；不可分割；無豁免
16.1. 本協議是您與權利持有人之間的完整協議，並取代先前就軟體或本協議標的事宜作出的任何其他口頭或書面協議、建議、通訊或廣告。 您確認已閱讀本協議、了解及同意受其條款約束。 倘具有司法管轄權的法院因任何原因認為本協議任何條文全部或部份無效、失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則該條文的詮釋範圍將予縮小，以使其合法及可強制執行，而完整協議不會因此失效，及本協議餘下條文將於法律或衡平法所允許的最大範圍內繼續具有十足效力及作用，同時盡可能保留其原本用意。 本協議任何條文或條件的豁免一律無效，除非為書面形式並經您和權利持有人的獲授權代表簽署，惟對任何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文的行為的豁免，概不構成豁免任何先前、並存或隨後的違反行為。 權利持有人未能遵守或嚴格履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文或任何權利，概不得解釋為放棄任何該條文或權利。

17. 集體訴訟豁免與法定仲裁
17.1. 若您居住於美國則適用於此第 18 項。 如果您與卡巴斯基或是卡巴斯基第三方關聯公司就卡巴斯基產品、服務或本協議任何部分產生任何形式的爭議、索賠或爭論，且雙方無法在合理時間內以非正式的方法解決，您與另一方同意根據聯邦仲裁法 (Federal Arbitration Act，FAA) 在美國仲裁協會 (American Arbitration Association，AAA) 進行法定個別仲裁，不得在法庭中向法官或陪審團提起訴訟。 任何訴訟，包含但不限於集體訴訟、集體仲裁、替代公訴行動、未經各方同意結合個人行為，或他人以代理身分執行任何法律程序，皆不允許。 接受本協議，代表您同意不會開始或參與任何上述之集體和多方訴訟，如您尋求任何訴訟及補償措施，必須根據此條所述，以個人為基礎。 在締約方之間進行法定個別仲裁的情況下，中立仲裁人將做出決定且仲裁人之決定將為最終裁決，僅根據 FAA 擁有有限的上訴權。 如本協議與 AAA 規則之間有任何衝突，則以本協議為準。
17.2. 任何與卡巴斯基之智慧財產權、法令執行、有效性等方面的爭議、索賠或爭論，以及任何卡巴斯基產品或服務在任何形式下包含但不限於盜竊與盜版的未經授權使用，不受本仲裁條款約束。

18. 權利持有人聯絡資料
倘您對本協議有任何疑問，或因任何原因希望聯絡權利持有人，請聯絡我們的客服部：

AO Kaspersky Lab, Bldg. 3, 39A, Leningradskoe Shosse
Moscow, 125212
Russian Federation
電郵：info@kaspersky.com
網站：https://www.kaspersky.com


章節 B. 資料處理相關條文

資料提供 (如果適用)
為強化資訊保護，改進軟體和服務的品質，您同意自動向卡巴斯基提供下列統計和管理性質的資訊：已經安裝的程式、授權資料、有關已察覺到的威脅和感染的資訊、處理目標的校驗、有關電腦和連接到電腦之設備的技術資訊，以及設備的線上活動資訊，您也同意將這些資訊提供給第三方服務供應商。 詳情請見 https://help.kaspersky.com。
為了識別新的資訊安全威脅及其來源，增進軟體使用者的操作保護，並且改進產品品質，您同意向卡巴斯基自動提供卡巴斯基安全網路使用條款中規定的資訊。
您亦可隨時於軟體選項頁面，啟用及停用卡巴斯基安全網路服務。
您進一步認可並且同意，可以根據權利持有人的自由裁量，由權利持有人收集的任何資訊可以被用來追蹤和報告安全風險趨勢。
如果您不希望向卡巴斯基安全網路服務提供資訊，則不要開通卡巴斯基安全網路服務。 如果已經開通了這一服務，您應該馬上關閉卡巴斯基安全網路服務。

卡巴斯基根據適用的法律與卡巴斯基規則保護所獲得的資訊。 資料透過安全的管道傳輸。

© 2019 AO Kaspersky Lab
